广告联盟,通常指网络广告联盟。1996年亚马逊通过这种新方式,为数以万计的网站提供了额外的收入来源,这一网络盈利模式成为了个人站长乃至垂直网络与门户网站不可或缺的收入。
广告联盟包括三要素:广告主、站长(发布商)和广告联盟平台。
站长注册加入广告联盟平台,成为广告主的间接推广点,广告主按照网络广告的实际效果(如点击率、注册量、安装量等)向广告联盟平台支付广告费,而广告联盟则根据每一个网站的实际推广量进行结算付费。
站长通过广告联盟平台选择合适自己站点内容的广告,进行用户定向投放,并通过播放广告,引导注册、下载、网络消费等方式提高收益,由于个人网站如同蚂蚁雄兵,成百上千的网站同时展示一个广告的浏览成本远远小于投放门户网站。因此,个人站长成为了广告联盟不可缺少的支柱。
广告联盟扮演的是第三方中介角色,但由于个人网站的主要收入来自广告联盟,因此广告联盟的操作性变得更大,利润分成也随着站长与广告主的增加而增加。越来越多的门户或者垂直网站参与了广告联盟平台的搭建,如同Google、百度、阿里妈妈、金山等等。
网络广告的原理:
以Google adsense为例,站长是发布商,Google是广告联盟平台(相当于中介),广告主通过Google广告平台投放广告,Google平台将广告显示在发布商(站长)的网站,当用户点击广告时,广告主就向Google付款,Google会将广告主付的款按一定比例作为报酬付给站长(发布商)。